高院審理前立委李慶安詐欺案。
高院法官認為,主管機關依法有查明公職人員是否具有雙重國籍的責任,但李慶安在任期屆滿前,並沒有被撤銷或解除職務,因此,她在任職期間依法支領各項費用,並非不法取得財務。高院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李慶安無罪。
這是高院找的對李慶安有利的法條,
我是希望能成為判例拉
不然以後哪個高官被爆出又有雙重國籍
又得吵一次
台灣事情很多,
不要對這種芝麻小事吵個不停
不過政府對於公務員的國籍問題,
在任公務員初始那天,就得確認
蕙迷心情分享篇-2011.01
版主: E.T.
- hsintu(嘉欣)
- 厚話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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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殺人罪來看的話小智annlee 寫: 我的看法和你不同
我比較贊同高院的法官判決,無罪
一審的是判兩年![]()
通常一審的判決比較正確,一審法官只單純的就法論法
但到了二審三審的法官就得考慮政局穩定,影響面之類的問題![]()
尤其是最高法院
只能說李慶安犯了個低級錯誤
真的很低級
這絕對不是過失是蓄意
公務員明定就是不能有雙重國籍
憑什麼李慶安可以例外
而且還不承認
還有臉去指責別人的雙重國籍
讓這樣的人去領一億多的薪水
我沒辦法接受
司法是公平正義最後ㄧ道防線
如果連這道防線都失守
那我想這個國家也沒救了
政局安定、影響層面這些絕不是法官考量的範圍
就算是也不是主要的考量
因為這不是他們的責任
這是主政者的責任
法官考量的是適法性和證據的充分性
其餘的就是法官的自由心證
啊紛紛擾擾風風雨雨 世事轉啊轉袂停
難免的恩恩怨怨有情夢無情債
早慢我會還 甘願用寂寞交換平靜
不願為名利自作多情 我只有 笑家已 無夠聰明
難免的恩恩怨怨有情夢無情債
早慢我會還 甘願用寂寞交換平靜
不願為名利自作多情 我只有 笑家已 無夠聰明
小智annlee 寫:我的看法和你不同hsintu(嘉欣) 寫:公務員身分都自始無效了
怎麼會有薪資所得
乾脆說台北市議會在做功得好了
高院的法官倒底在想什麼阿
我比較贊同高院的法官判決,無罪
一審的是判兩年![]()
通常一審的判決比較正確,一審法官只單純的就法論法
但到了二審三審的法官就得考慮政局穩定,影響面之類的問題![]()
尤其是最高法院
只能說李慶安犯了個低級錯誤
真的很低級
公務員身分自始無效,
那這些年她立的法,發出的公文書全都無效
影響層面很廣的
後續處理也會引發一堆問題
只能說這是不得已的判決
影響層面最少![]()
這個新聞還沒看到
不過看您們說起
內容而言~~被判無罪
只能說國家法律是有一點 傻眼
國家法律 有罪無罪 跟煙霧般 沒一定執行力
(當初又訂這條規定 真是有衝突)
勇遠 愛 二姐
- hsintu(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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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從事軍公教行業小智annlee 寫:
我基本上不在乎你哪個國籍
只要你任公務員時,用心為台灣做事
不要搞貪污之類的事就好
還有....台灣法律太舊太老太強調本土化
非常不利台灣,
台灣是島國,本就該面對國際,開放開放再開放
不過.....這說遠了![]()
什麼國籍有什麼關係
ㄧ個國家本來就是需要多元的人才
可是今天你就是這個國家的元首
是這個國家的公務人員
本來就有國家認同的問題
試問國家打仗的時候
元首和ㄧ堆官拿著綠卡或是雙重國籍
先飛到國外去避難了
這樣像話嗎?百姓又情何以堪
我佩服那些認為他國比較好
就直接轉換國籍到國外去的人
但不恥那些明明就領台灣的錢
享受台灣的福利
卻又不屑承認自己是台灣人的人
還有台灣的法律中
最需要改是憲法
理由是已經不合時宜且被修爛了
其他應該是心態的調整
啊紛紛擾擾風風雨雨 世事轉啊轉袂停
難免的恩恩怨怨有情夢無情債
早慢我會還 甘願用寂寞交換平靜
不願為名利自作多情 我只有 笑家已 無夠聰明
難免的恩恩怨怨有情夢無情債
早慢我會還 甘願用寂寞交換平靜
不願為名利自作多情 我只有 笑家已 無夠聰明
hsintu(嘉欣) 寫:如果以殺人罪來看的話小智annlee 寫: 我的看法和你不同
我比較贊同高院的法官判決,無罪
一審的是判兩年![]()
通常一審的判決比較正確,一審法官只單純的就法論法
但到了二審三審的法官就得考慮政局穩定,影響面之類的問題![]()
尤其是最高法院
只能說李慶安犯了個低級錯誤
真的很低級
這絕對不是過失是蓄意
公務員明定就是不能有雙重國籍憑什麼李慶安可以例外
而且還不承認
還有臉去指責別人的雙重國籍
讓這樣的人去領一億多的薪水
我沒辦法接受
司法是公平正義最後ㄧ道防線
如果連這道防線都失守
那我想這個國家也沒救了
我是這樣看待此案例
不能因為她是公務人員
更不能利用一些特殊關係去瞎搞
對於台灣法律 太沒有公信力
畢竟 雙重國籍 更是事實
人民犯小罪 就可能被關到老死
(有錢有權 是卡贏面ㄇ~無錢無權 就只能任政府宰割ㄇ)~
勇遠 愛 二姐
台灣法律老土 這就是台灣法制體系hsintu(嘉欣) 寫:是這個國家的公務人員小智annlee 寫:
我基本上不在乎你哪個國籍
只要你任公務員時,用心為台灣做事
不要搞貪污之類的事就好
還有....台灣法律太舊太老太強調本土化
非常不利台灣,
台灣是島國,本就該面對國際,開放開放再開放
不過.....這說遠了![]()
本來就有國家認同的問題
試問國家打仗的時候
元首和ㄧ堆官拿著綠卡或是雙重國籍
先飛到國外去避難了
這樣像話嗎?百姓又情何以堪![]()
最需要改是憲法
理由是已經不合時宜且被修爛了
其他應該是心態的調整
既然白紙黑字都清清楚楚
那更該有一定的魄力與執行能力
總不能 讓公信力 一直被人民唾棄
拿著綠卡 應該是鐵證如山
發生重要打仗時
就這樣搭著飛機去國外定居ㄇ
既然是有拿綠卡 別再讓人民再失望一次
最後由 阿勇 於 週二 8月 23, 2011 3:26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勇遠 愛 二姐
這當然是法官要考量的丫hsintu(嘉欣) 寫:政局安定、影響層面這些絕不是法官考量的範圍
就算是也不是主要的考量
因為這不是他們的責任
這是主政者的責任
法官考量的是適法性和證據的充分性
其餘的就是法官的自由心證
李慶安這是終審定讞
光是特支費(或特別費)那個案子來說
早該要大赦之類的就此算了
民主時代去追究當年,N十年的事很無聊
論適法性和證據的充分性,每個全都有罪
除了沒用完特支費繳回國庫的王建宣之外
幾十年來幾千個官員領導全都貪污都有罪
問題是....行之有年的不成文規定
每個人都沒有貪污的犯意
當一個法牽撤到動員國家太多人力,浪費太多資源
就不用去.............追究了
還有阿!法律我從不認為是公正的
只是相對公正就好
台灣根本沒民主到那個地步去
還在幼稚園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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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有查明的責任小智annlee 寫:高院審理前立委李慶安詐欺案。
高院法官認為,主管機關依法有查明公職人員是否具有雙重國籍的責任
.......
不過政府對於公務員的國籍問題,
在任公務員初始那天,就得確認
那監察院趕快出來調查
看台北市議會和立法院有無疏失
趕快進行懲處阿~
這個判例下來
以後白紙黑字都沒人信了
反正大家都可以亂寫
難怪我們跟攤商簽的切結書
經常被議員僑到翻盤
原來都是隨便寫寫而已啦
沒什麼效力的
啊紛紛擾擾風風雨雨 世事轉啊轉袂停
難免的恩恩怨怨有情夢無情債
早慢我會還 甘願用寂寞交換平靜
不願為名利自作多情 我只有 笑家已 無夠聰明
難免的恩恩怨怨有情夢無情債
早慢我會還 甘願用寂寞交換平靜
不願為名利自作多情 我只有 笑家已 無夠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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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強調我們談的是政府是國家小智annlee 寫: 當一個法牽撤到動員國家太多人力,浪費太多資源
就不用去.............追究了
還有阿!法律我從不認為是公正的
只是相對公正就好
台灣根本沒民主到那個地步去
還在幼稚園咧![]()
不是民間的私人企業
很多事情不能用成本效益去衡量的
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不公正的是法官的自由心證
臺灣很民主而且是過度民主
所以造成權力與民粹的濫用
人民的學習與教育是必要的
這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任務
也是走到成熟民主國家的必經之路
啊紛紛擾擾風風雨雨 世事轉啊轉袂停
難免的恩恩怨怨有情夢無情債
早慢我會還 甘願用寂寞交換平靜
不願為名利自作多情 我只有 笑家已 無夠聰明
難免的恩恩怨怨有情夢無情債
早慢我會還 甘願用寂寞交換平靜
不願為名利自作多情 我只有 笑家已 無夠聰明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543944.shtml
高院:雙重國籍、效忠義務 不必然對立
全文網址: 高院:雙重國籍、效忠義務 不必然對立 | 李慶安無罪定讞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李慶安運氣好,
在終審定讞庭遇上開放自由派的法官

-----------------------------------------------------------
再補一則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543942.shtml
冷眼集/查國籍 選務主管機關的事
高院:雙重國籍、效忠義務 不必然對立
全文網址: 高院:雙重國籍、效忠義務 不必然對立 | 李慶安無罪定讞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李慶安運氣好,
在終審定讞庭遇上開放自由派的法官
-----------------------------------------------------------
再補一則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543942.shtml
冷眼集/查國籍 選務主管機關的事
最後由 小智annlee 於 週二 8月 23, 2011 4:49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小智annlee 寫: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543944.shtml
高院:雙重國籍、效忠義務 不必然對立
全文網址: 高院:雙重國籍、效忠義務 不必然對立 | 李慶安無罪定讞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李慶安運氣好,
在終審定讞庭遇上開放自由派的法官![]()
她真的運氣真不錯
可能卡到選舉只能先壓下
一定要被判無罪呀
不然不就也代表著 最高層 是有罪
太恐怖~~黑暗
她能特例,相信未來會更多人公務員去觸此法律~
畢竟都只是紙上談兵...過了就算 沒任何意義更沒公信力
勇遠 愛 二姐
她不是唯一的特例拉ㄚ勇 寫: 她能特例,相信未來會更多人公務員去觸此法律~
畢竟都只是紙上談兵...過了就算 沒任何意義更沒公信力
有N個都這樣
藍綠皆有
還有....
法律已有修正
當年李慶安應該是未修正前的國籍法或公務人員之類的
以前是....不能查拉
現在....追究以前的事
民主國家去追究專制時代的事...
粉多都是有問題的
畢竟當年黨國一家,很多當年都是合法的
因為法律解釋都是公務機關,怎麼可能不合法
只能說不符合人民觀感
以現在眼光去看20,30年的事
台灣應該可以以更開放更寬容的心態去看待
畢竟,時代不一樣了
還有台灣要認清自己的地位和定位
不要老是搞不清楚狀況
小智annlee 寫:我其實有一些我搞不清楚的事去請教我的小主管
(在我去年以前還在看政論節目的時候)
有主管階級和資深公務員的看法,
因為雜工我老百姓都覺得不符合常理
尤其是判決
然後那些同事們的說法
讓我.....漸漸可以接受
尤其是主管階級的看法
有時兩個科長和專偉說法一致
有時是兩種看法,不過都受益良多拉
因為真的是考慮的點和面不一樣![]()
看此結果是直覺反應~怎麼可能
或許法官有一套很棒說詞
一定要更專業人事去探討
畢竟 有沒有 漏洞
那一些人事自然會去找出答案
看新聞 自然也就能更清楚台灣法律
勇遠 愛 二姐


